上海非法集资类案件“两连降” 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犯罪案件增多

中新社上海7月8日电 (记者 李姝徵)上海市人民检察院8日通报2021年上海金融检察情况。据检方表示,非法集资类案件过往的持续爆发式增长态势已得到扭转;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犯罪案件继续保持增长态势。 20...

中新社上海7月8日电 (记者 李姝徵)上海市人民检察院8日通报2021年上海金融检察情况。据检方表示,非法集资类案件过往的持续爆发式增长态势已得到扭转;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犯罪案件继续保持增长态势。

2021年,沪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062件1650人,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395件2304人,案件共涉及7类26个罪名。相较于2020年,案件数量和涉案人数均呈现持续下降趋势。

据检方表示,非法集资类案件数量虽然仍居首位,但自2020年首次出现下降势头以来,过往的持续爆发式增长态势已得到扭转。其中,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受理案件数846件1314人;集资诈骗罪受理案件数79件123人,案件数量均大幅降低。

非法集资案件数量自2020年以来已连续两年下降,且以前期存量案件为主。检方表示,虽然增量非法集资案件占比较少,但作案手法更具迷惑性。

而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犯罪案件继2020年大幅增长后,继续保持增长态势,受理案件数221件483人,案件数量连续两年排名第二。

检方表示,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犯罪手法升级,跨境因素增强,形成产业化运营模式,呈现出如下特点:

一是以“地下钱庄”为主的非法换汇交易平台案件多发,通过虚拟货币、游戏充值卡点等中间工具“搭桥”实现多层级跨境货币兑换;二是部分电商平台支付结算业务中暗藏“刷单套现”黑灰产业链,涉众性凸显;三是长期以来游走在灰色地带的高利贷行为,极易诱发犯罪,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;四是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案件中,以提供配资服务实施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经纪、咨询等业务案件增多。

据检方表示,在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案件中,配资方在提供配资资金的同时,还在无业务资质的情况下向投资者提供交易账户、执行交易指令等服务,甚至成为操纵证券市场等犯罪的共犯,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。

同时,非法经营境外期货业务犯罪案件多发,涉及股指、贵金属、外汇等多个品种,以对接境外期货业务产品蛊惑投资者入金。检方表示,这类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巨大,多起案件中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10亿元。(完) 【编辑:张尼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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